产品简介
证券公司客户资产托管是指我行作为托管人,对证券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各地派驻机构批准或备案,为单一客户办理定向资产管理业务、为多个客户办理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集合理财)、为客户办理特定目的专项资产管理业务,依据法律法规和托管协议规定,履行安全保管证券公司客户资产、办理证券公司客户资产名下资金清算和证券交收、监督证券公司投资运作等职责,并收取托管费的银行中间业务。
产品优势
- 全面的托管业务资格、个性化的托管服务、可靠的系统支持、完善的托管业务内控体系、全面的信息和咨询服务。
- 独立保管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确保资产的独立性,控制证券公司挪用客户资产等信用风险。
- 独立核算估值和定期报告,确保对委托人和监管机构的信息公开、透明和及时。
- 监督证券公司的投资行为,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报告,有效控制投资合规性风险。
- 同时具备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和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推广和托管资格,可以丰富与证券公司合作内容。
产品定价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和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托管费年费率为所托管资产的0.1%--0.25%。
定向资产管理托管费年费率由总行与客户协商确定。
适用对象:创新类证券公司及监管机构认可的证券公司
资金充裕有投资需求的企业
业务流程
- 签署托管合同
总行与证券公司签订“托管合同”。
- 托管资产保管
总行资产托管部依据有关规定为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开立银行存款账户、证券账户、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等完备的托管账户体系,实现不同形态资产的保管。我行负责保管和使用银行存款账户预留印鉴、证券账户卡及其他账户管理所需要的授权文件。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名义独立开立银行账户,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与托管银行联名的名义开立证券账户。
专项资产管理业务:以专项资产管理业务名义独立开立银行账户,以专项资产管理业务与托管银行联名的名义开立证券账户。
定向资产管理业务:以客户名义开立银行账户和证券账户。
- 资金清算
交易所场内交易的资金清算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及沪、深交易所在交易结束后发送的数据为依据,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远程交易平台办理。
场外交易资金清算以证券公司发送的有效投资指令为依据,通过招商银行资金汇划系统办理。
- 会计核算
我行为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独立设置会计账册,按照国家有关会计制度和托管合同规定,负责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的会计核算和估值,复核、审查证券公司计算、编制的资产净值报告及投资运作报告,定期向证券公司和有关监管机关提交证券公司客户资产托管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
- 投资运作监督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证券公司投资行为进行合规性监督。发现证券公司的投资行为违反法规和合同规定的,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相关约定处理。
- 定期出具托管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并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 托管协议终止时,我行作为清算小组成员,参与基金清算。
风险提示
我行办理证券公司客户资产托管,并非对其本金或收益的保证或承诺。